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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达州市公安局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

达州公安 2021-06-23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迎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一步体现户籍人口信息的准确性、鲜活性、唯一性、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达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等相关规定,达州市公安局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户口整顿时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二、户口整顿重点(一)清理注销重复户口。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居民只能拥有一个户籍。居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保留合法、注销非法”原则,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保留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虚假)户口。(二)清理应销未销户口。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当事人或其亲属应当在一个月之内持有效证明文件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三)清理无户口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登记户口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应及时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四)清理不规范地址户口登记人员。户口登记地址不规范(如缺少门牌号等元素)的本市居民,本人或直系亲属请及时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地址变更或户口迁移。(五)清理登记人户不一致户口。因房屋拆迁、倒塌等原因导致房屋已实际不存在、人户分离,或本人及直系亲属拥有合法产权的集体户口居民,请及时到户籍地或房屋产权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口信息核对,并申报户口迁移。(六)更正户口登记项目错误信息。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及时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七)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户口登记在达州市外,到达现居住地后,应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及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村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通过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申报居住登记。(八)征集户口整顿线索。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此次户口整顿工作中,检举揭发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线索,公安机关将认真调查,依法处理,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由于户口整顿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可能会利用节假日、休息日时间与您联系或到您家中进行登记,对此可能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望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配合、支持。广大市民也可关注“达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菜单进入“微户政”平台,注册后咨询、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属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联系:通川区公安分局    2124585达川区公安分局    2125458万源市公安局       8615952宣汉县公安局       5230136开江县公安局       8223756大竹县公安局       6252882渠县公安局          7226906高新区公安分局    3288221        达州市公安局       2020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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